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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需要新假期,需要“薪假期”

“十一黄金周”、“清明小长假”,方块字的魅力在对假日的称呼上展现得淋漓尽致。尽管“牺牲”了一些公休日,但中国的长,短假期仍然让人热爱且期待。

法定节假日由1949年建国时的7天增长至11天的同时,我们的社会也一直保持着高速发展,用七十年时间走出了一条令世界惊叹的“中国之路”。

我们认同数字、赞美速度,也真切地享受着经济发展创造的红利。但工作时间与生活质量就像是天平的两端,不断角逐、你高我低。一头过重必然会压倒另一头,从而影响平衡。

如果说“996”工作制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拉锯,那法定节假日便是留给整个社会的考题。怎样维持天平的平衡,如何寻找“劳”与“逸”之间的最优解,程序员们渴望走出困境,普罗大众也渴望得到一个社会性的回答。

​而带薪年休假是带薪假期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相对于带薪公共假日(即“法定节假日”)而言,人们可以根据自身及家庭情况自由选择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具体时间。因此,如能很好地实施带薪年休假,那么不仅可缓解中国集中休假、集中出行所带来的各种压力和问题,而且能使人们真正体验到休闲的乐趣。然而遗憾的是,由于各种原因,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不尽如人意,并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。

建国至今,我国关于节假日的政策几经调整,不断满足着实际国情与文化传承的双重需求。是否增加新假期,如何落实“薪假期”,还需要更加慎重的考量和更加科学的宏观调控。

很荣幸能够与您共同探讨此话题,我们期待听到您的声音!

感謝您的参与!

 数据来源:国家统计局、央视财经、新华视点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旅游部、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、时间网

© 2019 by 向东 李娜娜 刘鸽 朱丹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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